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评估与审计系教工党支部(以下简称“支部”)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党员教师在教育教学评估、审计监督领域的政治判断力与专业执行力,打造“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党员教师队伍,建设“规范型、学习型、智库型”党支部,结合支部工作实际与学科特色,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理论学习是党支部的基本职责,是提高支部成员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素养的重要途径。必须紧紧围绕学校“双一流”建设与学院高质量发展目标,坚持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学校治理体系现代化、提升评估审计工作的精神动力和思路举措。
第三条 支部理论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首要任务,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教育评价、审计监督的重要论述为重点,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指导评估审计实践为目的。
第四条 支部理论学习内容主要包括: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
(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统计工作与审计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国家关于教育评估、高校内部审计的最新政策法规与行业标准;
(四)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及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动态;
(五)评估与审计专业理论知识、数据分析技术、风险防控机制及典型案例剖析;
(六)各级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第五条 支部的理论学习由学院党委统一领导,支委具体负责。要在学院党委的统一部署下,结合评估与审计系的专业特色和教师队伍“双师型”特点,制定年度及学期理论学习计划,确保学习计划具有针对性和实操性。
第六条 支部书记是支部理论学习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带头调查研究,带头将政治理论转化为评估审计工作的政治遵循。支部委员要积极支持支部书记工作,争做理论学习和业务攻坚的先锋模范,协助支部书记营造“人人讲政治、个个钻业务”的良好氛围。
第七条 支部理论学习采取“五结合”方式:
(一)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
(二)政治理论与评估审计业务知识相结合;
(三)原文解读与案例研讨、风险排查相结合;
(四)线下学习与线上平台学习相结合;
(五)常规学习与主题党日、评估现场考察、廉政警示教育等实践活动相结合,不断提升理论武装的实际效果。
第八条 支部理论学习原则上安排在星期二下午(如无特殊调整),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集中学习时全体党员无特殊情况均需参加。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或委托委员主持),组织委员负责通知与考勤,宣传委员负责记录与资料归档。对于外派参加重要工作的党员,实行“补课制”,确保学习全覆盖。
第九条 支部党员要提高思想认识,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坚持“学思践悟、知行合一”。要将理论学习与解决学校治理中的痛点堵点问题相结合,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完善内控机制、提升评估质量、防范廉政风险的实招硬招。
第十条 支部成员要严格遵守学习纪律,按照支部的统一部署,自觉参加支部组织的学习活动。除常规学习外,还需完成上级审计部门、教育主管部门要求的各类专题培训和在线测试,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学习教育任务。
第十一条 每年度支部要对本支部的理论学习情况进行总结,重点评估理论学习对提升评估审计工作质量的成效,对本支部成员的学习表现及成果转化情况进行评议,并将总结材料报送学院党委。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评估与审计系教工党支部负责解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