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2022级和2023级同学: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校教发〔2023〕1 号)要求,学校将开展2024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原则
1.校区间不转专业。
2.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曾申请转专业并获批的学生、定向生和委托培养的学生、跨校转入我校的学生均不能申请转专业。
3.校区内专业累计转出、转入人数均控制在本年级该专业在读人数的20%以内。申请转出的学生超额,按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择优审批;申请转入的学生超额,由学院组织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4.体育类、艺术类学生只能在同类专业中互转,职教类学生只能在相同科类专业中互转。
5.结合《中澳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学业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项目学生可申请转入所在校区其他中澳联培项目内专业。
二、申请条件
1.所修读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专业排名前40%(成绩排名截止至2024年5月6日)。
2.已修读的所有课程无补考或重修记录。
3.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三、组织程序
本次转专业可同时填报两个专业志愿,按志愿先后顺序进行审核。
1.学生网上申请:5月8日8:00-10日18:00。
在此期间学生可一次性填报两个志愿,并可根据教务管理系统实时提供的专业申请人数进行志愿调整。
2.转出院网上审核:5月11日8:00-13日18:00。
如申请转出学生数量超额,按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择优审批。
3.转入院审核学生第一志愿:5月14日8:00-5月16日18:00。
如申请转入学生超额,由学院组织综合考核择优录取(考核方式另行通知)。
4.转入院审核学生第二志愿:5月17日8:00-5月20日18:00。
转入学院接收第二志愿学生,接收要求须与第一志愿一致。若第一志愿转入人数已达该年级该专业在读人数的20%,则不再接收第二志愿学生。
5.教务处报学校审批后公示转专业结果:5月22日-5月26日。
四、学籍与培养
1.转专业学生应完成本学期已选课程学习,获准转专业的学生秋季学期开学后到转入专业报到注册。获准转专业的大一学生编入转入专业同年级继续修读,大二学生编入转入专业下一年级继续修读,报到注册后新专业学籍正式生效。
2.转专业学生培养方案、学费标准及毕业条件等按转入专业要求执行。
3.学院负责指导和协调转入学生的课程免修、补修和选课等相关工作。
五、特别提示
1.转专业需慎重。学生应结合自身兴趣爱好和专长,充分考虑个人学业和职业规划,并征得家长同意;转专业后将涉及补修课程和缴纳超学分学费等问题,同时有学业时间延长或不能完成学业的可能性。
2.转专业时间紧、环节多,申请转专业的同学在此期间务必密切关注教务处主页的相关通知。
3.为提高转专业成功率,填报第一、二志愿时可以有一定的梯度。
4.所修读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的计算使用必修课的有效成绩。
5.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动物医学为五年制专业,请同学注意。
咨询电话:0835-2882252 张老师
教务处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