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新发展、新变化的要求,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关于 加强高校统战工作的意见》《四川省〈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 例(试行)〉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及学校统战工 作会议精神,积极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 结合我院统战工作实际,制定以下统战工作制度。
一、联系对象
联系对象为学校认定的党外知识分子,区级及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参事中的党外人士。
二、工作内容
(一)联系交友
1.关心、关爱联系对象,帮助解决其在教学、科研以及生活等方面实际困难,营造奋发有为、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
2.及时通报学院建设和发展的情况,对关系学院发展的重大决策,认真听取与征求意见和建议。
3.听取联系对象对学院建设与发展各项重大举措的意见建议,以及对党委委员、教职员工在工作、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意见。
(二)支持帮助。了解和掌握联系对象的思想动态,针对其普遍关心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在政治、思想、业务方面发展和成长。
(三)会议交流。
1.学院党委把统战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统战工作专题会议,研究统战工作,传达贯彻中央和学校统战工作会议精神。
2.学院党委召开庆祝“七一”大会等重要会议,邀请代表列席会议。
(四)爱国主义教育
积极开展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共产党、热爱人民活动。支持各党派组织参观、学习、考察等形式多样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三、联系方法
(一)联系走访对象,联谊交友,交心谈心,每年不少于1次。
(二)线上线下互动,积极运用现代交流手段和平台,保证联系便捷性和即时性。

中共四川农业大学商旅学院委员会
2024 年9月2日
党字2024〔21〕号-党员院领导联系党外代表人士制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