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验室安全管理内容
(一)常规安全管理
1.各单位应将每间实验室的名称、责任人、联系方式、危险类别、防护措施、灭火方式等信息统一制作标识牌并置于门口明显位置;
2.实验室安全基础设施和环保设施配置齐全,运行正常;
3.应根据潜在危险因素配置相应的安全设备,做好更新、维护保养和检修工作,确保性能完好,并做好相关记录;
4.严格做到“四防、五关、一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关门、关窗、关水、关电、关气;查仪器设备)。
(二)水电安全管理
1.实验室内应使用空气开关并配备必要的漏电保护器;电气设备应配备功率足够的电气元件和承载电线,不得超负荷用电;电气设备和大型仪器须接地良好,对用电线路和开关、插座等电气元件要定期检查并及时排除隐患。对使用高压电源的实验场所,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防护措施;
2.实验室固定电源插座未经允许不得拆装、改线,不得乱接、乱拉电线,严禁擅自增加大功率用电设备,不得使用闸刀开关、木质配电板等;
3.除非工作需要,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空调、计算机等不得在无人情况下开机过夜;
4.实验室要提倡节约用水、安全用水的理念。杜绝自来水龙头打开而无人监管的现象,要定期检查上下水管路,避免发生因管路老化、漏水、堵塞等情况所造成的安全事故。
(三)安全设施管理
具有潜在安全隐患的实验室,须根据潜在危险因素合理配置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防火门、防火闸 等)、烟雾报警、监控系统等安全设施,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切实做好安全设施的更新、维护保养和检修等工作,做好相关记录,建立安全台账。
(四)消防安全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实验室安全知识教育
1.学院通过各种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实验室安全知识普及教育;
2.在实验室工作的教师、实验技术人员都有开展安全教育、进行安全管理的责任;使之了解必要的安全常识,了解和掌握实验室内水、电阀门和灭火设备的位置以及安全出口等,在实验过程中实验工作人员不得随便离开实验室;
3.各实验室应积极宣传、普及实验室安全知识和一般急救知识(如烧伤、创伤、触电等急救处理方法)。
三、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
本科新生、研究生新生在入学报到时,需要按照规定完成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学院把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纳入对新进教师进行培训的重要内容。未经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未接受培训合格者不得进入实验室。四、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见《商旅学院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
五、实验室安全检查及督导在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实验室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学校制度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实验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
六、实验室安全考核与责任追究
1.学院将实验室安全工作纳入系室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
2.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工作人员应经常检查实验室安全设备是否安放到位;对安全督导中发现的实验室的安全
隐患,责令整改完成。
3.对因管理不到位等造成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在发生安全事故时处置不及时,在事故调查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对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等,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对违反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的学生,视其违纪行为的性质和过错严重程度,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商旅学院
2022年5月20日
院发2022-06商旅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