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
今年,学生处共分配商旅学院“国家奖学金”指标4个、“国家励志奖学金”71个(其中2个为追加指标),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我院根据《四川农业大学本专科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学字﹝2020﹞3号)规定及相关通知,认真做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评审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管理
按学校有关要求,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成立学生奖励及资助工作评审委员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督察组,并于9月26日在院网进行公示。9月28日在3104学院会议室召开奖学金评审工作培训会,确保我院评优评奖、资助工作顺利进行。
二、评审依据
学院严格依照《四川农业大学本专科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学字﹝2020﹞3号)规定相关要求,明确了奖学金的评审条件及评审程序。
三、工作开展情况
1、国家奖学金
学院于2021年10月8日在学院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发布《商旅学院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相关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学生于10月11日上午11:30前进行申报,10月12日下午16:00-18:00,通过资格审核的国家奖学金申请者在学院会议室3104进行答辩,学院奖励及资助工作评审委员会根据学生成绩、综合表现进行推荐。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学院于2021年10月13日在学院网站主页发布《商旅学院关于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工作安排的通知》。学生于10月15日前进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10月18日下午14:00-15:00,学院奖励及资助工作评审委员会商议在全院范围根据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高低进行择优推荐。
10月25日学校追加2个国家励志奖学金指标,10月25日下午15:00-15:30,学院奖励及资助工作评审委员会商定依然在全院范围根据学生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高低进行择优推荐。最终71名推荐者为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百分比前13.5%的同学。
四、公示情况
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结束后,对4名国家奖学金和71名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人选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名单在学院官方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公布,同时明确意见反馈途径,国家奖学金在2021年10月13日至10月19日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国家励志奖学金在2021年10月18日至10月20日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2021年10月25日至27日进行国家励志奖学金追加名单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学院学生奖励及资助工作评审委员会同意,对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结果予以上报。
五、评审结果
在整个评审、公示过程中,学院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执行,无弄虚作假、无以权谋私等现象,最后确定我院国家奖学金4名学生和国家励志奖学金71名学生初审合格,并上报学校。
六、需要报告的问题
在整个奖学金评审过程中,学院将奖学金评定工作做实做细,暂无需要特别报告的问题。
特此报告
商旅学院
2021年10月28日
院发2021-12商旅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