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思想,落实“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和“全员促就业、全过程抓就业、全方位推进就业”举措,努力实现我院本科毕业生满意就业,稳步提升就业质量。根据学校2025年《四川农业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办法》和学院工作实际,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特制定此办法。
一、工作目标
截至2026年8月31日,学院2025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在确保真实有效基础上,基本目标底线为85%(根据学校就业工作文件动态调整),努力目标为达到和超过学校平均水平。学院2026届本科生高质量就业率目标底线为40%,努力目标为达到和超过学校平均水平。
在基本目标基础上,细分为阶段目标(3月底达到30%、4月底达到45%、5月底达到60%、6月底达到80%、8月底达到90%(根据学校就业工作文件动态调整))。
二、奖励办法
1.基本目标奖:班级在8月31日前,真实有效完成学校划定的就业工作基本目标,就业率达85%,奖励600元/班主任;班级就业率未达标,班主任无奖励,学院根据该班开展就业工作情况给予班主任适当的话费补贴。
2.阶段目标奖:根据学校月阶段目标标准,班级就业率月阶段目标每达标一次奖励400元/班主任,上限1500元/班主任。
3.超目标奖:班级就业率在完成85%的前提下,每递增1名学生就业,奖励200元/班主任。
4.就业工作专项奖:系室在8月31日前,真实有效完成学校划定的就业工作基本目标,最终就业率在85%~90%奖励600元/系(不包含90%),90%~95%(不包含95%)奖励1000元/系,95%~100%奖励2000元/系,各系室3、4、5、6月阶段目标每达标一次奖励100元/系(系超过120人,每月达标奖励按照100+(系毕业生人数-120)*1.5)计算)。
5.就业单位开拓奖:鼓励系室积极开拓就业市场,根据每年新增签约单位数量和质量,每年评选出2个系室获积极开拓就业市场奖励800元/系,开拓就业市场要求必须签订协议挂牌,且当年有学生实习或就业。
6.就业工作服务奖。根据班主任、辅导员及相关教师在推进本科生就业工作中表现情况,考核确定先进个人,主要从毕业班班主任、系室负责人、就业秘书中遴选,班级、系、学院就业率均需达到90%以上可参选,阶段考核目标完成度较高者优先推荐,具体人员及金额由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
三、说明
(一)就业率、高质量就业率均以向下取整方式计算。
(二)如有以下行为的,取消奖励及评优评奖资格:
1)班级提交就业协议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对班级不关心、不作为的,毕业生离校期间发生严重违反校规校纪情况的;
3)其他影响学院就业工作或学生就业情形的。
(三)办法中涉及的就业数据,除其规定的时间外,其他数据均以学校考核截止时间为准(一般为每年8月31日)。
(四)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学院党委办负责解释。
商旅学院
2026年 1 月 4 日
院发2026-1旅学院2026届本科毕业生就业工作推进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