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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发〔2025〕01号 商旅学院2025届本科毕业生就业工作推进办法

点击数: 2025-03-18 14:21:39 来源:商旅学院    作者:

为贯彻“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思想,落实“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和“全员促就业、全过程抓就业、全方位推进就业”举措,努力实现我院本科毕业生充分满意就业,稳步提升就业质量。根据学校2025年《四川农业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办法》和学院工作实际,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特制定此办法。

一、工作目标

截止 2025 年 8 月 31 日止,学院 2025 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在确保真实有效基础上,基本目标底线为84%,努力目标为达到和超过学校平均水平。学院2025届本科生高质量就业率目标底线为40%,努力目标为达到和超过学校平均水平。

在基本目标基础上,细分为阶段目标(3 月底达到30%、4 月底达到40%、5 月底达到60%、6 月底达到80%、8 月底达标)。

二、推进办法

(一)落实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

学生就业工作是学院主要领导、系室(专业负责人)和班主任的主责主业,成立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小组,作为日常重中之重工作进行专项推进。

组 长:郭凌、王冲

副组长:魏瑶、段吟颖

成 员:冉忠波、王韬、周文雯、段义德、李良强、祖旭、邹芳、耿宝江、郑敏贤、2025 届毕业班班主任(具体名单略)

秘书:程远蝶

(二)切实做好工作精准化服务

1.零遗漏摸清毕业生就业工作需求和动向。各班分类别登记,落实好毕业生就业动态台账上报工作,班主任、学院党委办负责核实。

2.建立学院、系(专业)、班级 QQ、微信群,落实群管理人员。必要时,班主任、系(专业)要建立与就业困难学生家长的定期联系机制。

3.积极做好用人单位联系、走访和用人信息收集,有目的地开拓毕业生就业新市场,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有效。落实好访企拓岗工作,扎实推进每年冬季、夏季 3 次大型就业洽谈会和学院专场招聘会组织工作。

4.认真做好就业指导,对班级就业秘书、班主任和指导教师做好指导培训,确保零遗漏;对未就业和就业困难同学进行一对一指导、定向推荐,直至就业。积极做好考研、考公、选调生、应征入伍、基层项目、出国(境)留学等指导服务。

(三)认真抓好就业工作精细化管理

1.建立学院、系(专业)、班级三级联动推动就业工作机制。学院主要领导对学院学生就业工作承担总责;分管学生工作的副组长和办公室主任承担直接责任;联系院领导和系(专业)主要负责人对单位本科毕业生就业工作承担直接责任;毕业班班主任对本班学生承担直接责任。对前期工作成效不佳的班级和学生由系(专业)主任直接落实专业教师或者组织专业教师团队进行指导帮扶,学院和联系院领导负责进行协助。

2.建立院、系(专业)、班级三级就业工作台账,落实日填报、周通报制度。从 2024 年 10 月起,每周一 9:30 前学院就业秘书将就 业情况通报所有学院领导、系(专业)。

(四)发挥好专项经费的激励作用

1.奖励

(1)设立基本目标、阶段目标和超目标奖。班级在 8 月 31 日前,真实有效完成学校划定的就业工作基本目标,就业率达84%,奖励400元/班主任;班级就业率在完成 84%的前提下,每递增 1 名学生就业,奖励 150 元/班主任,班级就业率未达标,班主任无奖励,学院根据该班开展就业工作情况给予班主任适当的话费补贴。根据学校月阶段目标标准,班级就业率月阶段目标每达标一次奖励 300 元/班主任,上限 1200 元/班主任。

系室在 8 月 31 日前,真实有效完成学校划定的就业工作基本目标,最终就业率在 84%~90%奖励600 元/系(不包含 90%),90%~100% 奖励 1500 元/系,各系室 3/4/5/6/8 月阶段目标每达标一次奖励 300 元/系。鼓励系室积极开拓就业市场,每年评选出2 个系室获积极开拓就业市场奖励 500 元/系,开拓就业市场要求必须签订协议挂牌,且当年有学生实习或就业。

(2)班级在 8 月 31 日前,真实有效完成就业工作基本目标,200 元/班直接奖励班级就业秘书,未完成就业工作基本目标按 100元/班给予班级就业秘书就业工作补助。

2.经费保证

学院统筹就业工作经费和绩效考核奖励经费。学院最终总体就业率超过学校平均就业率,可根据学院实际设立超目标奖,对超目标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另行奖励。

三、说明

1.本办法所有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以学院规定时间为准,由办公室负责核算,学院审核后发放。

2.签约数据来源以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认定为准,同时学院在每年4月-9月进行就业单位真实性核查,凡在核查中发现班级签约信息弄虚作假,取消班级、班主任奖励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其他参与就业工作的就业秘书、辅导员、行政管理人员,根据其工作量的大小给予适当奖励,具体金额参照班主任平均奖励额,由学院党政联席会酌定。

4.本办法由学院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商旅学院

2025 年 3 月 12 日

 院发2025-1商旅学院2025届本科毕业生就业工作推进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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