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依据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培养相关文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课程管理
实行课程负责人与课程团队负责制,每门课程由至少1名高级职称教师负责课程建设,组建2-3名教师构成的课程团队进行课程管理。
必修课必须采取笔试进行考核,选修课原则上采用笔试进行考核,也可以课程论文等方式进行考核。
MTA基础课、专业课、选修课的授课形式包括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其中实践教学形式应包括案例研讨、实践调研与考察、专业实训、商业模拟实训等,学时应大于总课时的二分之一。
二、实践教学管理
鼓励多门课程实践教学融合设计实践方案,实践教学方案应于实验课开展前两周提交学科点审查,并报主管领导审批后交研究生教学秘书处备案。
三、课堂管理
任课教师是课堂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课堂考勤管理工作由任课教师完成。
1.考勤
研究生必须按时参加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科研活动和学校统一组织的活动,任课教师每2学时进行一次考勤,且将考勤作为课程考核的重要依据。
2.请假
由班主任、指导老师和任课教师三方共同参与学生的请假管理工作。
研究生因故不能参加正常的教学、科研活动或学校统一组织的活动,至少应提前1周向任课教师提交请假条,请假条务必写明请假时间和请假事由;学生每门课程请假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每2学时为1次假),请假期间所耽误的课程须补修或重修;
MTA请假条应先由学生所在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单位鲜章,再由班主任和指导老师签字后,方可交任课老师。缺少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和鲜章,以及班主任和指导老师签字的假条视为无效。科学硕士请假条应当由学生、导师、班主任老师三方共同签字。由任课老师决定是否准假。
未经批准擅自缺勤的,按旷课处理,同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报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3.考试
研究生应按规定参加所修课程的考试(考查),并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课程考核构成中,考勤成绩应占总成绩的20%。
MTA课程旷课达总课时三分之一时,或请假课时达到二分之一及以上者取消考试资格,无故缺(旷)考者,该门课程记“0”分,可随下一年级重修或另选课程。
四、答辩专家聘请管理
1.开题报告答辩、毕业论文预答辩,指导老师应作为评审专家组建答辩委员会,进行交叉评审。毕业答辩原则上采取导师回避制。
2.开题报告答辩的答辩委员会由校内3或5名研究生导师组成,主席应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担任。
3.毕业论文预答辩的答辩委员会由校内3或5名研究生导师组成,主席应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担任。鼓励指导教师旁听。
4.MTA正式答辩的答辩委员会由校内4名研究生导师和1名校外从事实践工作的专家组成;科学硕士正式答辩的答辩委员会由校内5位的研究生导师组成。主席应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担任。
五、中期考核及答辩时间安排
中期考核与开题报告答辩每年组织1次,安排在11月份,具体时间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协调确定。未通过开题报告答辩的学生可组织一次补答辩,拟在12月份进行补答辩,仍未通过者则参加下一年度开题报告答辩,毕业论文预答辩与正式答辩同期顺延。
毕业论文预答辩每年组织2次,第一次安排在3月,第二次安排在9底或10月初,应在外审前1个月举行,具体时间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协调确定。
毕业论文正式答辩每年组织2次,安排在5月份和12月份,具体时间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协调确定,正式答辩未通过者可申请参加下一次答辩。
六、经费管理
1.答辩环节
作为评审专家参与研究生答辩是硕士生导师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应尽职责,无特殊情况,导师必须参与研究生的答辩工作。硕士研究生答辩环节包括开题报告答辩、毕业论文预答辩和正式答辩三个部分。
(1)参与开题报告答辩的导师按工作量分配教学学时,不再发放额外答辩劳务费。
(2)毕业论文预答辩由学科点组织协调参加此次答辩学生的指导老师组建答辩委员会,对预答辩评审专家不发放答辩劳务费。
(3)毕业论文正式答辩费用由指导教师经费支付,具体金额根据参加答辩学生数确定。
费用清单及标准(税前):
送审费600元(300元/份*2份),平台费50元,校外专家评审费1000元/场,校内专家评审费标准为100元/小时.人。其中,校外专家1人,校内专家4人,工作人员1人。校外专家评审费由学院协调解决,校内专家评审费和工作人员费用由指导教师分摊,标准为1200元/生.次。
若外审或正式答辩未通过,依规再送审或再答辩产生的包括校外专家评审费在内的相关费用全部由指导教师承担。
2.监考费
由我院负责组织实施的课程考试(笔试)监考费从研究生管理相关费用开支,不足部分由学院协调解决,标准100元/人.门,每门考试安排2位监考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