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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旅学院关于做好2024年清明假期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点击数: 2024-04-02 16:30:56 来源:商旅学院    作者:党委办公室/文

各小班:

根据学校《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校党政办字〔2024〕3号)要求,现将学院关于清明放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4日(星期四)至4月6日(星期六)放假调休,共三天。4月7日(星期日)按照星期四课表行课。

二、做好学生假期安全教育工作

一、增强法纪意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加强自身修养。不涉黄、不涉赌、不涉毒,不做违法违纪和有损大学生形象的事。文明礼貌,避免发生冲突,遇到问题应及时向班主任老师反映,协商解决。

二、注意住宿安全,提升安全防范意识,防火、防盗、防事故。遵守消防管理规定、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不违章用火、电、水等。防止网络诈骗,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不酗酒滋事、不晚归、不留宿外来人员。如遇不明情况时要及时与班主任或学院、校区有关部门联系,反映情况。

三、注意出行安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出行要关注天气情况,防范地质灾害;外出时选择安全出行方式,保持通讯畅通,保管好随身携带的个人财物和各种证件,不坐“黑车”,慎重交友;禁止酒后驾车,杜绝各类交通事故发生。不在野外和禁火区使用火种,严禁到非游泳区(江、河、湖、海)游泳,不到泄洪河道等游人禁止活动区域、未开放景区和危险路段逗留、游玩,不进行没有安全保障的户外活动。

四、注意饮食安全,保障个人身心健康。不在无证经营的饮食小摊及其他不卫生的场所就餐;预防食物中毒,不吃过期变质食物;坚持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在传染病多发季节,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的场所,避免接触疾病传染源;一旦发现感染症状或其他身体不适的情况应立即就近就便诊治。若有身体不适情况应立即就医,并及时与班主任或学院联系。

三、做好假期学生管理工作

1.严格履行离校报备与请假手续。同学需配合班主任及小班班长于4月3日晚18点前填报各班学生假期信息统计表(已发至班主任、小班班长处),学生假期离开校区所在地需在“川农校园通”上申请请假,班主任审批。离校同学须于4月6日21点前返校并向班主任报告,若未能及时返校,须在“川农校园通”上履行请假手续。

2.做好安全教育与日常管理工作。各小班和个人要提升安全意识,严格做好假期安全保障工作。

3.做好信息报送。班主任须动态掌握小班学生去向和动态,如遇突发情况应及时处置并报告学院。





商旅学院党委办公室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