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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旅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点击数: 2025-09-28 16:17:00 来源:    作者:

各小班、全体本科生: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5〕275号)、《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校学发〔2024〕18号)、《学生奖励及评选办法》(校学发〔2024〕20号)、《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4〕25号)和《学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5〕1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启动2024-2025学年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奖学金标准及名额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学院评选名额为67名。学校后续可能根据学风评价结果有学风评价结果倾斜指标,具体另行通知发布。

二、评选对象

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在读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超学制的不再具备申请资格,特殊原因的附情况说明。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德育素质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

(2)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3)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参评学年必修课和选修课初试成绩均全部合格;

(4)完成参评学年体育健康测试且成绩合格(因身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无法参加测试者除外,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符合基本条件;

2.参评条件:参评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两项排名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10%(含)。参评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10%后,但均位于前30%(含)的学生,必须至少获1次参评学年度的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包括校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省级及以上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创青春赛事获奖等(具体由学校奖励及资助领导小组认定)。

3.参评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

4.长期勤工助学者可优先考虑。

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互不兼得,也不与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其他社会捐资奖学金兼得。乡村振兴定向培养计划学生,不再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日程安排

一、相关日程安排

(一)提交材料

国励申请者将国励申请表(附件2)、证明材料以“国励+姓名”命名电子档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3206190934@qq.com。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复印件证明一起于 9 月 30 日15点前交到3301处。

(二)报送材料注意事项

1、在《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中, 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及排名和综测成绩及排名以教务处和学工网发 布的最终版为准(请参考同年级同专业排名)。

2、上交的材料按序整理成册,首页须附一页上交材料清单,清单 需本人签字确认。材料的顺序为:上交材料清单页、申请表、必修课 加权平均成绩单、英语成绩证明、其他奖项证明复印件。

3、递交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该申请人答辩资格。

4、所有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 9 月30日 12 点,过时不补。

5.请所有申请者加入2025国奖国励答疑QQ群:930812977。

6.经学院奖励及资助工作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国家励志奖学金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院通过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https://www.scxszz.cn/pros/identity/index.action)进行数据报送。

7.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均采用系统申报和纸质申报并行的方式进行,请各位同学务必重视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填报,参考附件3、附件4认真规范填写。

五、工作要求

1.国家励志奖学金,按要求于12月31日前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至获奖学生本人社保卡中。学生务必核查自己是否已有本人社保卡,若没有,请及时办理本人有效社保卡,不满18周岁的学生须在监护人陪同下办理。

 附件1: 本专科生“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解释 (3).pdf 

附件2 :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1).doc 

附件3 :《2024-202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doc 

附件4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常见问题.docx



商旅学院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