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全体导师、研究生:
根据学校《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校研发[2022]25号)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校研发〔2023〕26号)研究生奖励与资助的相关规定,学院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现将有关工作事项安排如下。
一、成立研究生奖励与资助评审委员会
成立研究生奖励与资助评审委员会,由单位领导、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兼职管理导师、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会代表组成。
组长:郭凌
副组长:王冲
成员:魏瑶、段吟颖、蒲波、周伟、林东川、王萍、唐雨柔
纪检监督:冉忠波
二、成立评选材料认定小组
学院成立由研究生管理主管领导任组长,研究生兼职管理老师、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会代表为组员的评选材料认定小组。
组长:郭凌
成员:蒲波、周伟、林东川、王萍、余昆泰、刘焱
三、研究生奖助项目评选相关安排
参评荣誉称号、奖学金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含公派出国留学或学校批准的国际校际交流学习研究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法律和校规校纪,未受到违法、违纪、违规处理;道德品质优良,无严重违背学术规范的行为;
(3)如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培养环节和课程学分,且学业成绩优良,参评学年无缺考或出现考核不合格情况;
(4)未超出基本修业年限(学制),按规定缴纳学费(含住宿费),按时完成学籍注册。
(一)研究生荣誉称号
1、评选项目及指标分配
(1)优秀研究生
全院共推荐19名,按指标占班级人数比例分解到各个班级与专业,由学院审核后排序产生。余2名机动名额由学院审核后答辩产生。
年级 专业 |
企业管理 |
旅游管理 |
会计专硕 |
备注 |
2023级研究生 |
1 |
1 |
6 |
余2名机动名额,由学院答辩产生。 |
2024级研究生 |
1 |
1 |
7 |
合计:19人 |
(2)优秀研究生干部
全院共推荐8名,按指标占班级班委、研究生会、党支部干部人数比例进行划分,由学院审核后排序产生。
年级 班级 |
企业管理、旅游管理 |
会计专硕 |
研究生会 |
2023级研究生 |
1 |
1 |
3 |
2024级研究生 |
1 |
2 |
合计:8人 |
(3)优秀毕业研究生
校级优秀毕业生在毕业生候选人答辩基础上评选6名;学院根据校级优秀毕业生答辩情况推选省级优秀毕业生3名。
年级 专业 |
企管旅管 |
会计专硕 |
2023级研究生 |
2 |
4 |
合计:6人 |
2、工作安排
9月23日-24日,学生下载评优申请表,填写申报信息并准备纸质证明材料复印件交班级审核汇总后交研究生会刘焱(含电子版);
9月25日,研究生会进行资料审核并汇总名单;
9月28日,答辩评选;
9月29日-10月1日,学院评选结果公示;
10月8日,结果上报研究生院。
3、报送材料注意事项
(1)递交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该申请人推免资格。
(2)所有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24日17点前,过时不补。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
1、学业奖学金
(1)学业奖学金指标分配
班级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企管旅管 2023(22人) |
1 |
2 |
4 |
会计2023(52人) |
4 |
6 |
10 |
企管旅管2024(19 人) |
1 |
2 |
3 |
会计2024(62人) |
4 |
7 |
11 |
企管旅管2025(16人) |
2 |
2 |
4 |
会计2025(70) |
6 |
8 |
13 |
总计 |
18 |
27 |
45 |
注:2025级推免生按照复试排名,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占20%比例。
(2)工作安排
9月22日-9月27日,各班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至各班团。
10月1日-10月7日,小班评审,并公示两天。
10月8日,研会审核申请材料并汇总。
10月9日-10月13日,学院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并公示。
2、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由符合条件的2023级和2024级学生自愿申报,学院组织答辩后评选。
(1)国家奖学金指标分配
(2)工作安排
9月22日-9月27日,各班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至各班团。
9月28日,答辩评选。
9月29日-10月1日,学院评选结果公示。
(三)研究生优秀标兵
具体评选要求和流程待研究生院通知后另行通知。
商旅学院
2025年9月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