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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建“双创”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点击数: 2024-12-09 18:11:24 来源:商旅学院    作者:商旅学院党委/文 郭凌/审

各教工党支部:

根据《组织工作管理办法》(校党字〔2022〕121号)工作规定,现将开展本年度党建“双创”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创建项目

(一)第一批党建工作样板支部,不超过1项;

(二)第一批“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不超过1项。

二、申报条件

(一)党建工作样板支部

原则上应满足以下条件:

1.教师党支部成立3年(含)以上,且在2年建设周期内保持稳定。

2.教师党支部在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学校事业发展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

3.在建设期满时达到《党建“双创”项目建设标准》(附件1)所列要求。

(二)“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

原则上应满足以下条件:

1.教师党支部处于学校教学科研一线,成立3年(含)以上,在2年建设周期内保持稳定。

2.在建设期满时达到《党建“双创”项目建设标准》(附件1)所列要求。

三、评审流程

(一)各级党组织根据申报条件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二)党委办收集汇总申报材料,提交学院党委进行评审,确定立项名单。

四、建设周期

每个项目培育周期均为2年。

五、资助经费

每个项目资助2000元工作经费。立项时划拨50%经费,中期进展评估通过后再划拨剩余50%经费。

六、成果要求

(一)获得立项支持的项目每年须向党委办报送至少2篇党建信息,并形成典型经验或工作案例,注重成果推广运用,强化示范引领作用,为冲击国家级、省级党建“双创”项目做准备。

(二)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等相关成果,需注明“受到四川农业大学商旅学院‘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样板支部建设项目资助”。

七、报送要求

请各党支部于2024年12月23日前将《党建“双创”项目申报简表》《党建“双创”项目申报书》(附件2、3)报送党委办3207,电子版发至冉忠波处。

联系人:冉忠波,联系电话:028-87123439。


附件1:党建“双创”项目建设标准.docx 

附件2:党建“双创”项目申报简表.docx

附件3:党建“双创”项目申报书.docx

中共四川农业大学商旅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