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设为主页|加入收藏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商旅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社会捐资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点击数: 2024-10-09 12:20:35 来源:    作者:

全体本科生:

根据相关社会捐资奖助学金协议及《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学生工作管理办法》,现将2023-2024学年度陈育新优秀学生奖学金、大北农励志奖学金2项社会捐资奖学金及“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陈育新优秀学生奖学金

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在读学生。

(二)大北农励志奖学金

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在读学生,参评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科期间曾获得过“大北农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不得再次申请。

(三)优秀学生奖学金

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在读学生。

二、评选指标及奖励

(一)陈育新优秀学生奖学金

全院评选17名,其中一等奖1名,奖励金额12000元/名;二等奖4名,奖励金额6000元/名;三等奖12名,奖励金额2000元/名。

(二)大北农励志奖学金

全院评选5名,奖励金额2000元/名。

(三)优秀学生奖学金

全院评选16名,奖励金额5000元/名。

三、评选条件

(一)社会捐资奖学金基本要求

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评选学年度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

2.申请时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3.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选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

4.评选学年体育成绩或体质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二)社会捐资奖学金参评条件

社会捐资奖学金评选按照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数字由小到大依次进行,如位点相同则比对课程成绩位点大小。

当学年内,获得社会捐资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其他奖学金。

学生获得奖励后,如经查实在评奖期间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纪或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学校将取消其荣誉资格,并收回证书。

(三)优秀学生奖学金基本要求

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评选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

2.申请时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3.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选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

4.评选学年体育成绩或体质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四)优秀学生奖学金参评条件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按照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数字由小到大依次进行,如位点相同则比对课程成绩(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位点大小,位点小者优先。

当学年内,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其他奖学金。

学生获得奖励后,如经查实在评奖期间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纪或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学校将取消其荣誉资格,并收回证书。

四、日程安排及材料报送。

(一)陈育新优秀学生奖学金

10月15日前,学生自愿申请,学院完成资格审查、评选、公示,10月19日前,拟评学生在学工系统完成申请,学院审批后报送学校。获评社会捐资奖学金的同学向捐资方写一封感谢信,学校将选取部分感谢信寄给捐资方(手写、打印均可,参考附件6)。

(二)大北农励志奖学金

申请人向学院报送以下材料:1.申请表(附件2,要求手工填写,有照片。参考附件3);2.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3.学生证复印件(照片页和注册页复印在一张纸上)请在10月15日中午11:30之前将申请材料交至3204。获评社会捐资奖学金的同学向捐资方写一封感谢信,学校将选取部分感谢信寄给捐资方(手写、打印均可,参考附件6)。

(三)优秀学生奖学金

10月15日前,学生自愿申请,学院完成资格审查、评选、公示,10月19日前,拟评学生在学工系统完成申请,学院审批后报送学校。

五、联系方式

陈育新优秀学生奖学金及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人请加入QQ群: 834396819

大北农励志奖学金申请人请加入QQ群: 849918434

附件2:四川农业大学“大北农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空白表,需手写).pdf 

附件3:四川农业大学“大北农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样表).pdf 

附件6:获奖学生感谢信格式及内容参考.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