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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旅学院关于做好2024秋季学期团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点击数: 2024-09-27 17:40:05 来源:商旅学院    作者:

各团支部:


根据校团委《关于做好2024秋季学期团员发展工作的通知》(校团发〔2024〕16 号)、《四川农业大学发展团员工作实施细则》(校团发〔2024〕15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启动2024秋季学期团员发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优范围


本次团员发展共有24个名额,其中旅游管理2022级梁同学2024年6月份经校团委推荐占用学院秋季名额一个,因此分配给各支部的名额共为23个,在所有本科生团支部、研究生团支部中推荐产生,每个团支部推荐不超过1人。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已递交入团申请书且递交时年龄在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以入团申请书日期为准)。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缴纳团费。


2.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各种行为规范,在校期间无不良表现,无违纪处分。


3.2023-2024学年综测成绩排名居班级前50%,必修课及推荐选修课无挂科补考记录,思政课成绩应为优良(80分以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思想道德与法治》《中国近现代史纲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2024级新生除外)


4.主动完成青年大学习,上一学年青年大学习个人完成率原则上为100%。(2024级新生除外)


5.主动在“志愿四川”上注册志愿者,主动参加各级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在第二课堂成绩单或志愿四川平台应有志愿服务或社会实践相关记录。(2024级新生要求注册志愿四川,时长不做要求)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条件


获得院级及以上各类表彰或通报表扬等。


三、工作程序


(一)团支部动员、学习


9月30日前,团支部需组织一次专题学习,内容为:本《通知》《团章》《四川农业大学发展团员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2)。明确发展团员条件、程序及工作要求。


(二)提名

在10月8日之前召开支部大会决定小班入团推荐人并填写《2024年秋季学期发展团员信息统计表》(附件3)以及《商旅学院拟发展团员推荐表》(附件4)。

注意:《商旅学院拟发展团员推荐表》(附件4)需要两份,一份电子版(所有签名须用电子签名),一份纸质版(可将带电子签名的电子版直接打印出来,也可先打印再手写签字)


四、工作要求


(一)各团支部务必高度重视发展团员工作,严格遵守工作程序,不得拉帮结派、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若出现违纪问题,除取消相关责任者的推优和被推优资格,并纳入学院“负面言行学生名单”,构成违纪的,由学院、学校给予相应处分。


(二)本次入团推荐工作由团支部(副)书记、组织委员负责。团支部推荐人员时,要注意听取班主任与班级同学的意见,公平公正,择优推荐,不允许出现私自拉票等违纪行为。


(三)投票结果需在小班公示不少于1天。


(四)请各团支部书记于10月8日18:00前将本支部拟推荐人选的《2024年秋季学期发展团员信息统计表》《商旅学院拟发展团员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按要求命名,压缩后发至组织部邮箱(2330844269@qq.com)(注意以班级教务网格式,若团支部无符合条件的推荐人员,也应发送邮件说明)。


(五)10月11日学院团委对拟推荐的入团积极分子进行预审考察,择优推荐并予以公示。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如有疑问请联系:组织部 朱其艺 19923275794 QQ:2606336473

 附件1:四川农业大学发展团员工作实施细则.pdf

 附件2: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1).doc

 附件3:2024年秋季学期发展团员信息统计表.xlsx 

 附件4:商旅学院团员发展推荐表(1).docx